一、起草背景
党的十八大以来,提出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发展理念,2021年1月和5月,中办、国办先后印发了《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》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》。7月,省政府办公室印发《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皖办发〔2021〕21号),11月15日,市两办印发《滁州市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方案》,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为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,充分发挥林业资源优势,聚焦林长履职,不断巩固提升全区林长制改革创新成果,确保在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中展现新作为、实现新突破,拟定本工作方案。
二、起草过程
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》,我局结合实际,组织责任股室和相关人员起草了《南谯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方案》(初稿),8月26日发至11个区级林长会议重点成员单位、各镇(街道)征求意见,共收到区发改委、区人社局、南谯生态环境分局等有关单位书面反馈意见22份,市公安局南谯分局提出“此文件应为林业发展目标规划,建议对标题进行修改”,我局经研究,认为建议不符合实际内容,未采纳建议,并与公安分局反馈;其他单位无意见。9月1日,我局再次组织局属各股室征求意见,对讨论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。9月9日,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召开,根据会议讨论意见,进行修改完善。10月25日,《南谯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方案》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。11月8日,张燕副区长召开南谯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会,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。12月1日,提交区政府常务研究通过,根据会议意见再次修改完善,形成《南谯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方案》(审议稿)。
三、主要内容
全文共分为3个部分:第一部分总体要求(主要包括指导思想、工作原则、工作职责、主要目标4部分);第二部分主要任务(主要包括以法治理念实施平安森林行动、以科学理念实施健康森林行动、以工程理念实施碳汇森林行动、以产业理念实施金银森林行动、以市场理念实施活力森林行动5个方面);第三部分保障措施。
四、请示事项
现将《南谯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方案》(审议稿)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,审议通过后,以两办名义印发。